CRAC 2016 QRP黄金周HF通联竞赛 CRAC QRP Golden Week HF Contest 2016 1. 目的 为配合6月17日IARU的QRP日活动,CRAC-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特举办QRP黄金周HF通联竞赛, 以鼓励中国和世界各地的QRP电台之间的通联,尤其提倡双向QRP通联。 2. 竞赛日期 2016年6月12日UTC 00:00- 2016年6月18日23:59的一周时间内。 3 设备、功率和呼号 3.1通联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发射机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5瓦(后称QRP)。 3.2 鼓励使用自制QRP设备,以及携带QRP设备到野外通联。 3.3 使用QRP功率的参赛者必须使用呼号/QRP进行呼叫,以利于其他参赛者辨识。 4 波段和模式 40米(7MHz)、20米(14MHz)、15米(21MHz)、10米(28MHz)四个业余频段的CW、话、数字(RTTY/PSK31)或混合模式。 5 分组 5.1 基本分组 l QRP单人全波段混合模式。 l QRP单人单波段混合模式。 l QRP单人全波段单模式。 l QRP单人单波段单模式。 l 非QRP(功率大于5W) 单人全波段混合模式。 表一分组列表 QRP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非QRP(功率大于5W) 单人有辅助全波段混合模式 |
5.2 附加分组 l 鼓励参赛者采用亲自焊接装配的小功率电台参赛(后称自制设备),使用自制设备参赛可以获得自制设备贴花,参赛者需要向组委会提供照片(电子版)显示比赛中所使用的设备(照片文件名应为参赛呼号+短横线加+照片编号+“.jpg”,呼号不必加/QRP)。 l 鼓励携带小功率设备到野外通联,在整个QRP黄金周内中只要有一天在野外操作即可获得野外组贴花,参赛者需要提供照片(文件命名规则同上)显示自己在野外操作的工作状态。 5.3 非中国参赛者只能参加QRP或非QRP单人全波段混合模式组。 6 交换的信息: 59(9)+ 功率(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) 7系数 l 在每个波段上(不分模式)与每一个不同中国的分区通联记一个系数。
分区系数包括B0\B1\B2\B3\B4\B5\B6\B7\B8\B9\BV\VR2\XX9 (BS7计为B7,BV9P计为BV) 8 QSO 分数. 8.1 基本原则:通联双方至少有一方是QRP电台,并且通联双方至少有一方是中国电台(包括BY/BV/VR2/XX9)。分值按照本国通联,洲内通联和洲外通联递增,双向QRP通联分值翻倍。 8.2 基本分细分: 亚洲非QRP电台通联中国的QRP电台得5分。 亚洲QRP电台通联中国的QRP电台得10分. 亚洲QRP电台通联中国非QRP电台得3分。 亚洲以外非QRP电台通联中国的QRP电台得10分。 亚洲以外QRP电台通联中国的QRP电台得20分。 亚洲以外QRP电台通联中国的非QRP电台得5分。 中国非QRP电台通联中国的QRP电台得2分。 中国非QRP电台通联亚洲QRP电台得3。 中国非QRP电台通联亚洲以外QRP电台得5分。 中国QRP电台通联中国的QRP电台得4分。 中国QRP电台通联中国的非QRP电台得2分。 中国QRP电台通联亚洲非QRP电台3分。 中国QRP电台通联亚洲的QRP电台得6分。 中国QRP电台通联亚洲以外非QRP电台得10分。 中国QRP电台通联亚洲以外QRP电台得20分。 表二 基本分明细表 8.3与海上移动电台(/MM) 和空中移动电台(/AM)的QSO分值同本洲国外电台。 9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=QSO分数×系数(即中国的分区系数)。 10. 奖状 10.1 中国QRP参赛者:所有参赛者都可以获得参赛纪念状,第5节中所列各组的前5名优胜者发给名次奖状。 10.2凡是用自制设备参赛和进行QRP野外通联的参赛者都可以获得自制设备贴花和/或野外通联贴花 10.3非QRP的中国参赛者:取前10名颁奖 10.4 非中国参赛者: l 每个大洲的QRP单人全波段混合模式取前10名 l 每个大洲的非QRP单人全波段混合模式取前5名 11 一般规则 11.1 发射机和接收机必须安置在直径500m范围内。参赛者使用的所有的天线必须用线(馈线)物理连接到发射机。 11.2 所有组别的参赛者允许使用packet、web cluster,skimmer,RBN网络。 11.3 允许使用遥控收发信装置,但只能有一个满足11.1要求的台址被用来收发信号,并且不再使用本地收发信机直接收发信号。 11.4 不允许自我公布(Self-spotting)。禁止在竞赛前和竞赛中用电话、电报、因特网、分组邮件等方式进行通联或预约通联。 11.5 所有混合模式组的参赛者可以用CW、SSB、数据模式通联相同的电台各一次,不允许使用交叉模式通联。 11.6在比赛期间任何时刻只允许有一个信号出现在空中。 11.7所有的操作、录入和发布(spotting)功能,只能由参赛者单人完成,不允许有其他操作员辅助收听或发送。 12. 重复 12.1 重复的通联是指和相同的电台在相同波段和模式的通联。如果两个电台间第一个通联是有效的,重复的那个通联计0分。如果第一个通联无效,第二个(重复)通联会被接受。 12.2 重复通联不会被处罚。 也不需要在递交的竞赛日志中标识。此外,建议参赛者在竞赛日志中保留重复通联的记录。不要删除重复通联! 13竞赛日志提交的一般要求 13.1 比赛后应向组委会递交CABRILLO格式的竞赛日志(文件名应该是——您的参赛呼号.log)。文件头部分必须标明参加的组别和完整的邮寄地址, 13.2可以接受Excel格式(文件名为参赛呼号.xls)、csv格式(即以英文逗号分隔各数据项的文本文件)(文件名为参赛呼号.csv)或文本格式(文件名为参赛呼号.txt)的竞赛日志;QSO总数量不足100的也可以接受纸质形式的竞赛日志。记录数据的格式应为:日期(dd/mm/yy),时间(hhmm),频率,模式,对方呼号,发送的信号报告,发送的功率,接收的信号报告,接收的功率;文件头必须标明参赛者的呼号、姓名、地址、邮编以及参赛组别等必要信息,使用纸质竞赛日志时则应该第一页标明以上信息,以便今后竞赛委员会邮寄参赛奖品, 奖状和证书。 13.3 竞赛日志所有记录的时间必须是UTC。 13.4 竞赛日志中需记录发出与收到的比赛交换信息。 13.5 如果所递交的文件不能被竞赛委员会正确转换成文本格式,则视为无效竞赛日志。 13. 13.6(基础)分数和最终成绩的计算不是必须的,这将由竞赛委员会的软件最终算出。 14. 竞赛日志的提交期限 14.1 竞赛日志必须在比赛结束后的一个月内(不迟于2016年7月18日 UTC 23:59,以电子邮件的发送日期或纸质日志的邮戳为准)递交给竞赛委员会, 如果因特殊情况延迟递交竞赛日志,需要有详细说明,没有合理说明而迟交日志的参赛者将失去获奖资格。 14.2 电子竞赛日志和附加分组要求的电子版照片必须通过email提交到: BY1CRA@163.com,请确认在主题栏中写上参赛呼号和组别。纸质日志请邮寄“100037 北京市 西城区 北礼士路80号 中国无线电协会,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(CRAC)收”,并在信封正面注明“QRP黄金周”。 15 扣分 以下情况的QSO 将被2倍扣分(原分数不算,另外加扣原分值的2倍): 不正确记录的呼号 不正确记录记录的交换信息 QSO 没有出现在对方台的竞赛日志中 以下情况的QSO 既不记成绩也不扣分: 对方电台抄错你的呼号 对方电台抄错你的交换信息 你记录中的QSO 时间和对方台竞赛日志中的时间相差3分钟以上 你竞赛日志里的QSO 波段或者模式和对方台的不同。 不在对方台竞赛日志中的重复记录。 16处罚 如果参赛者在比赛中使用了违反竞赛道德方法提高比赛成绩(例如,自我公告或变相自我公告,使用大于5瓦功率而申报QRP组别等),或者有证据表明在比赛中违法了本国业余无线电法规,竞赛委员会将给予警告、扣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。 17 CRAC-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对本规则有最终解释权, 奖励和处罚名单将于2016年10月份公布在CRAC的官方网页上: http://www.crac.org.cn。奖状、纪念品等邮寄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。
|